大学转学需要的手续:
1、由学校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申请同意后交由教务处审查。学校同意转出,则由学校发函并附上转学材料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2、拟转入学校如同意接收,则复函说明。
3、省教委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查,如同意转学,则批复转入学校。
大学转学需要的条件:
1、学生必须要有正当理由。
2、学生必须读满一个学期且必须参加每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考试,成绩合格。
3、转出、转入学校学历层次、招生录取批次相同。
材料补充:
转学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