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干部是指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村计生主任。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会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在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负主要责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地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经常与村级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组织党支部的学习,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内团结,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村委会主任职责
1.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2.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
3.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4.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及时做好本村的村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5.召集村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府反映;
6.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村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7.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8.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村民自治活动经验,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
三、村委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好日常工作;
⒉.协助主任制定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的措施;3.负责抓好青年、民兵工作,搞好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活动;
4.按照村委会的决定完成临时安排的任务,接受主任的委托召集与主持有关会议;
5.及时向主任反映工作中的问题,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完成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
1、负责搞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认真学习有关监督方面的政策、法律、制度。
3、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村民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依法搞好监督工作。
4、充分调动和发挥委员会委员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5、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6、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是党员的列席党支部会议,并向村“两委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良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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