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涉及到的是民事方面的内容(即私法范围),如签合同、著作权等,可以用笔名代替,但必须有证据证明所用笔名是属于你的,还要证明确为你所签。
2、如果是涉及刑事、行政方面的内容(即公法范围),如出庭、参加国家考试等,必须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从法律方面来看,《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但有关于法律条文中的"姓名"是否包括笔名、艺名或化名,涉及的是法律解释问题,但是我国还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所以只能根据相应的法理和日常惯例来看,私法范围内,更强调一个意思自治,只要是你自己的名字,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法范围内,强调一个严肃、稳定,所以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上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