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为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草拟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准备委员会会议,草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委员会会议的各项决定,并将实施情况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会报告。
(三)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机构编制的个别调整及有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办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