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进入候考室,按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考生按抽取的面试顺序号到备课室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一般为15—30分钟(各地要求不同)。考点一般统一提供文具、纸张及课本,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只报本人所抽取的顺序号,不得自报本人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等信息,否则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试讲时间为10—20分钟。
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当场评分(一般分值取整数)、计算得分(平均分值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确认后一般当场对应试者本人宣布。
面试结束后,应试者即刻离开考点。
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前5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面试过程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情况。
考生在指定时限内完成面试试讲或答辩任务。考生的试讲(或答辩)过程只能使用普通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教科书中的内容,严禁使用其他教材或补充材料。
考生不得要求考官追加考试项目或暗示有关评委补充规定在评分表中的评分栏中给予相应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