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舞蹈学院招生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舞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努力学习,尊敬师长,具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3、考生中等专业要求是舞蹈系毕业。
扩展资料:
广东舞蹈学校创建于1959年,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由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也是我国第二所开办的舞蹈专业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被授予“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为根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立“舞蹈专长+文化素质+现代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造就适应时代要求和艺术及教育需求的现代舞蹈艺术人才。目前设有广州、佛山两个校区,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