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合作办学没有取消。我国许多高校开展与澳洲合作办学专业。补充资料:
(一)国内与澳大利亚合作办学的大学有:1、沈阳工业大学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 ;2、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办的中文MBA班;3、南京大学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合办五年制中医学专业;4、北京自修大学(2008年开始)与澳大利亚jce学院合办了工商管理课程;5、四川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办的中澳联合办学项目;6、广州大学广州大学与澳大利亚新威南尔士州合办的国际会计专业硕士课程;7、南京中医药大学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合办五年制中医学专业。
(二)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还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