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书上没有的学校不可以报。国家统招的考生所能够报考的学校,无论公办或者民办都必须是在招生计划书里面出现的学校,否则都不是国家统招的学生。
统招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选拔考试,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内统一招录,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高校学生。大中专院校每年对初中毕业报考中专或高中毕业报考大学的考生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经选拔考试统一招生录取,将考生档案通过省招办下载到录取院校、教育部、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备案,被录取为到该大中专院校,具有该校学籍档案的新生。
补充资料:招生计划: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安排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的招生学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3%,专科(高职)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专科(高职)计划总数的1%,各高等学校要将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格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核定本地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省属高等学校拟跨省安排的招生计划,则由高等学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经其认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在本地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及时送本省教育考试院;跨省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报送教育部,部委等有关部门则汇总、核定该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按时报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