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下列资格条件。
既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1、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的群众公认度。
2、参加遴选省副省、市直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遴选四级机关单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岁。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县、乡镇机关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需要满服务期限。
5、年度考核均为职称以上等次。
6、既有龄显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