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第1至第4志愿为统招生志愿:
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及珠海市麒麟中学。
第5至第7志愿为指标生志愿: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从已选报的上述指标生招生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