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班的解答: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专门为少数民族学生设立的班叫做民族班。有普通高等学校民族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民族班、中学民族班、小学民族班。在各级各类成人高、中等专业学校中,如党校、团校、管理干部学院、干部学校等也开办了一些专门招收民族干部的民族班。 少数民族班是利用一般学校在师资、设备等方面较为先进的条件,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进行特殊形式的培养,是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一项特殊措施。在“文化大革命”前,部分高等学校曾试办过民族班。1980年,根据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适当降分后录取的比例仍较低的情况,教育部发出《关于1980年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试办少数民族班的通知》,决定从当年开始,教育部所属五所重点高等院校举办民族班,帮助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此后一些医学、水利、体育院校也相继开办了少数民族班。1984年,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印发了专门文件,对少数民族班的招生、毕业生分配、教学和管理都做了明确规定,使这种办学形式逐步正规化和制度化。此后,其他形式的教育也借鉴高等学校的经验相继开办了民族班。如一些重点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也举办了民族班。 高等学校民族班的招生,从当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择优录取,并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录取的新生除部分直接上本科外,大多先读一年预科。少数民族班与招生院校的其他招生同批录取,录取分数一般可在录取院校在录取省区确定的最低录取线以下降低30—80分,一般录取时就确定学校和专业。民族班在预科学习期间主要补习高中课程,重点是数、理、化课程,并提高汉语听课能力。预科学习期满,经所在学校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人有关院校本专科学习,不合格的退回原省区。升入本科学习后一般不单独编班,毕业后一般回原省区工作。民族班的学生在预科学习期间享受助学金(后改为专业奖学金)在本科与本校学生同等对待。 中等专业学校民族班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医务、财会等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一般适当降分录取,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学生享受助学金或定向奖学金。 中小学校少数民族班,是为解决尚不具备条件设立民族中小学校的地方少数民族子女求学的问题,在重点中小学设立的班,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民族班的学生享受助学金,减免学杂费、书本费。对特别困难者再给予适当补助。民族班学生大多在学校集中食宿,享受与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的学生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