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入学
1.入园对象。有常州市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若月份不满则延后。
2.入园条件。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入园。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统一发布招生通告, 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及公布新生名单。
小学入学
1.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对应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小学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儿童均有一个小学学位。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
1.有常州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2.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和居住地对口、小学划片对口、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民办初中采取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按要求自主招生。公、民办初中实行同步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有一个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初中的招生。
常州外地子女小学入学条件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2)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3)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凡能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武进区和新北区部分地域,按照当地“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下旬,7月15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更多更新的条件请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