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3项内容,即: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8.2型糖尿病者健康管理。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0.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1.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
1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1.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3.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