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
二、办理地点: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办理流程:
(一)接受手续完备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
1、接受手续完备是指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户籍和人事关系。接收有两种情形:编制接收和人事代理接收。只有接收续完备的用工协议,才会在《报到证》中出现用人单位的名称。常见判断标准:单位主管的盖章或接收函;常见情形:中央驻粤单位、省直单位、各地人事局、教育局在单位主管一栏盖章。
2、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签约协议书或接收函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3、办理人事挂靠取消暂缓的毕业生,请先申请接收函后再取消暂缓就业。
(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或回生源地未就业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
凭暂缓就业协议书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三)升学取消暂缓就业的办理流程。
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四)出国取消暂缓就业的办理流程。
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出国签证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四、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由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转送到报到证注明的单位主管(见报到证左上角)。
五、户口迁移:取消暂缓就业后,凭报到证到校保卫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