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参军后,不仅享受正常工资,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参军条件的家属可以申请参军。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一般5000元/年),参加部队组织的军政训练,完成规定学业,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按照协议办理征兵手续,分配到目标国防单位担任军官。
国防生从部队毕业后,第一年试用,服役年限从报到部队之日起计算。第一军衔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专业技术等级确定、住房分配等,与同期在军校就读的毕业生同等对待。工资按照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支付。
国防生毕业后将享受与同级军队干部同等的待遇。比如,按照军队干部休假规定,在家干部每年可以休20天军官假;外地干部,未婚干部一年可以休30天假,已婚干部一年可以休40天假;岗位(级)或专业技术条件具备后,独生子女家属或其父母可办理随军手续,将户口迁至干部所在的兵站。根据部队房改规定,军官可按相应职级在军营内租用相应区域的公寓,并享受自购住房的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