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但是,如果教师为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能否作为公司股东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1、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任职或兼职,即使按照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也不得在企业获取股权。
2、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也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即不能作为营利性公司的股东。
3、党政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在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公司持有股权,但可以在原任职务管辖业务及管辖区域范围外的公司持股。
4、党政干部辞去公职三年后可以在公司持有股权,但是如果涉及在公司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
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