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二)转出学院提供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及心理普查情况,审核并签署意见,将相关材料集中转拟转入学院;
相关材料包括:
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书(签字);
3.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心理普查情况;
(三)拟转入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成绩单等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
若申请转入某专业的人数超过限制转入人数,由转入院(部)出台选拔方案并进行选拔。
(四)学工处、教务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统一报校领导审批。
(五)学校审批。经过学校研究审批通过、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专业调整后,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原专业所修课程符合学分互认条件的,转入专业予以认定。对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应予补修。
第十一条 专业调整后,由教务处统一将专业调整学生名单报送学工处、财务处,学工处调整学籍信息及住宿安排,财务处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核定,以学期为单位多退少补;学生专业调整前所领取的教材不再退换,新教材随新专业配发,教材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第十二条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