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贫困助学金是需要每年申请的,每年申请的人可以不一样,因为贫困学生每年也会变,国家对贫困人员的界定标准也会变化。申请成功的机率,具体要经学校审核您的条件是否符合。
关于国家助学金,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具体的规定:
1、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2、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
3、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4、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5、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6、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7、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1、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2)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2)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3)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_《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