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核准的货币发行计划,结合损伤货币销毁和发行基金库存变动等因素,制订货币需要量计划,由货币印制管理部门根据货币需要计划,编制货币印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原计划时,必须报经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货币印制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组织货币的生产,各种券别的印制数量也必须控制在货币印制计划允许的范围以内。
货币印制单位按计划完成的所有合格货币,必须按规定全数解缴总行指定的发行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