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健委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2.
卫健委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3.
卫健委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
4.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