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河南省的高考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文科生:需要参加语文、文科数学、外语(包括听力)以及文科综合,这门综合考试内容涵盖政治、历史、地理三部分。
理科生:同样要参加语文、理科数学、外语(包括听力),但理科综合则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
此外,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的统一考试科目称为“3”,它包括语文、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这三门科目。
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3”部分的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