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继牛津、剑桥两所贵族大学后又在苏格兰、爱尔兰陆续建立了一些大学,到18世纪末共有7所大学。以牛津、剑桥为中心的古典大学,其教学内容主要是古典文学和神学。到17世纪末18世纪初,英国哲学家培根的惟物主义和牛顿数学、物理学成就对大学教学内容的改变产生一定影响,开始设立自然科学的讲座。牛顿担任剑桥大学数学教授讲座达30年之久,使剑桥成为培养第一流数学家的摇篮。
19世纪,英国出现了新大学运动。由诗人汤玛斯·凯普贝尔提议,一些学者与开明资本家和非国教派人士于1828年在伦敦开办了一所具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精神的新大学—伦敦大学学院。不久,宗教派也建立了“国王学院”,在竞争中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改革,1836年经协议合并为伦敦大学。新大学运动也促进了各地方大学的诞生和发展。这些新大学的特点是:不受宗教信仰的限制,重视科学技术教育,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如重视商业科目教学,学费较低。进入新大学的多为工商业资产阶级子弟。
在新大学运动推动下,牛津、剑桥两所古老大学也开始进行改革:建立了新的学校领导机构“校务会”,取消大学教职员的宗教限制,增设近代科学专业,重视自然科学的教学,建立了荣誉学位制和导师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