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发布、2014年12月1日实施)修改。共七章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百一十四条本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