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规划中指住宅的日照标准,即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日照标准
卫生要求确定的向阳房间在规定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时确定房屋间距的主要依据。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指标。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应满足受遮挡居住建筑的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二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住空间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不低于冬至日3小时的日照标准。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学用房应不低于冬至日2小时;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建筑日照是根据阳光直射原理和日照标准,研究日照和建筑的关系以及日照在建筑中的应用,是建筑光学中的重要课题。研究建筑日照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阳光以满足室内光环境和卫生要求,同时防止室内过热。阳光可以满足建筑采光的需求;在幼儿园、疗养院、医院的病房和住宅中,充足的直射阳光还有杀菌和促进人体健康等作用,在冬季又可提高室内气温。有的地方还可用太阳能作能源(见太阳能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