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报名参加营养师培训学校或者机构的培训,然后由学校或机构申报,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统一考试。
2、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领取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3、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者,取消考试资格。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到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4、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公共营养师三级证书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饭店类:主要从事餐饮酒店高级管理,职业点菜师,高级行政总师工作;
咨询类:主要为社区、企业家、高级收入家庭、职业病人、美容院、健身房等提供营养咨询服务;
医药类:主要从事医生、护理、药品生产销售工作;
保健类:主要从事营养保健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
教育类:主要在小学、中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医院授予营养学、食品化学和餐饮服务管理学等课程,以及从事保健品销售公司的营销人员培训工作;
商务类:主要协助各自的领导进行研究,帮助促进生产,对管理和市场提出专家性意见。帮助食品和制药公司、市场协会和餐饮服务供应商得以生产出更好的食品和营养产品并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