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1.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以申请年度年底为准,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以申请年度年底为准,在12月31日前符合年限要求的考生可以报名。
2.申请人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工作时间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3.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验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验不计入申请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4.取得药学、中药及相关专业第一学位并参加工作,然后申请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及相关专业学位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位至申请年度的实际岗位工作年限。
第二学位为全日制学位的,工作年限只能从取得毕业证书后计算。
5.取得药学、中药及相关专业第一学位并参加工作,然后申请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及相关专业学位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位至申请年度的实际药学、中药岗位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