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7]144号 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这个规定,你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50000(工资+住房补贴)- 2000】 * 30% - 3375 = 11025 元其实,很多地方都对企业在一定额度内发放的住房补贴有免个税的规定。例如广州地税在《关于我市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8〕141号)文规定,从1998年起,凡根据《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1998〕21号)文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有新规定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可比照执行。目前广州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办事员233元;科员280元;副主任科员327元;主任科员373元;副处级420元;处级467元;副局级513元;局级607元;副市级747元;市级933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97号)规定,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个人从单位取得的补贴标准内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薪计算纳税。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在发放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需注意以下两点:
1、 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2、按额度发放 就可以为职工节省不少税钱。建议你们公司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如何办理住房补贴发放,按何标准发放。很多人在买东西的时候经常会为砍几块钱的架争得面红耳赤,但在这些事上却往往因为不了解政策,吃了亏自己也不知道,其实这只需要动动脑筋,一大笔钱就回来了,举手之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