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事业单位是直接隶属于核心政府部门,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与财务权、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所有从业者的待遇均比照公务员。
这类事业单位不应考虑经济收入,其活动经费来自财政预算拨款。比如,目前大量的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如果主要是为政府决策服务,就可以成为直属事业单位。“而大量的学校、医院则适合成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有些可以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这类事业单位,拥有独立的法人制度、独立的核算权力与人事权力,单位像企业一样由等同于董事会的理事会来监督管理。“独立事业单位可以创收,但必须遵循严格的会计、审计和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