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要办日本个人旅游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日本驻华大使馆指定旅行社进行办理: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4.5*4.5)。
3、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4、户口本等,能确认本人居住地的资料。
5、能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
a、国际信用卡(含银联卡)金卡级别以上能确认该卡有效的资料。
b、在职证明(包括职位,在职期间,工资金额(年收入)等)以及能确认年收入的资料(银行流水(最近六个月)等)。
c、能确认资产形成的资料(退休金证明,房产证明,股票交割单等)。
6、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7、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书或毕业证书。
8、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扩展资料
入境日本的注意事项:
入境日本前,在航班上向空乘人员索要“外国人入国记录”卡。务必仔细阅读并用繁体正楷或英语认真填报正反两面有关事项,尤其注意正确填报“渡航目的”(该项目的填报应与入境签证项目一致)、“日本滞在预定期间”(在日停留期限不能超出签证有效期)。
带入日本国内的物品需书面向海关申报;携带物品超过免税范围者,须提交《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同时,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不超过1kg,但与其他物品总价超过20万日元的免税范围时,不论重量及纯度,均需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并交纳相应税费。
如携带现金等有价证券超过100万日元或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纯度90%以上)超过1kg时,除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以外,还需填写《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报单》。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关于旅游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和签证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日本入境居留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可办理本馆管辖区域内访日团体观光旅行业务的旅行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