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备注:专业设置中的主导专业为:
(1)—(5)的专业。
建筑工程丙级资质的专业设置中,(3)给水排水、(4)暖通空调专业各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人为注册人员。建筑工程丁级资质的专业设置中,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2年以上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参与过至少2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取得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承担相应等级的附建式人防工程。防护专业、通信专业、防化专业的人员,指从事人防工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并有相应业绩的人员。人防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中,防护专业3人、通信专业1人要求为高级工程师。人防工程专业资质乙级中,防护专业1人为高级工程师;结构专业也可配备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