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讲师等。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称如下:
1. 助教:从事特殊教育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2、讲师:负责特殊教育学科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在学科研究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能力。
3、副教授:在特殊教育学科研究和教学方面具有较高的成就,能够独立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
4、教授:在特殊教育学科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和影响力。教师指的是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