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分段计算然后相加)的前提下,为了计算方便,采用速算公式进行计算,速算扣除数就是对原适用低税率部分因适用高税后的修正数。
给你举个例,以7900元收入例,看看是否对你有帮助: 应纳税所得=收入-扣除标准额=7900-1600=6300元 第一级:不超过500元的。应纳税=500*5%=25元; 第二级:500至2000元的。上限减下限为1500元,应纳税=1500*10%=150元; 第三级:2000至5000元的。上限减下限为3000元,应纳税=3000*15%=450元; 第四级:5000至20000元的。因为你的应纳税所得最高在这一级距,因此是6300元减5000元为1300元。应纳税=1300*20%=260元; 通过上述四步合计税款为885元,计算是否正确可以通过速成算公式验证:6300*20*-375=885元。 不知你是否理解了?附计算依据: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