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注明税额可以进项抵扣。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
会计分录:
购入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领用时(一次摊销法):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第一次领用时(五五摊销法):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第二次领用时(五五摊销法):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