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课制度并不只有清朝有,它在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多次,可追溯到唐朝。
唐朝时期,科举制度已经逐渐成熟,但直到唐朝后期才有了类似于考课的选拔制度。唐玄宗开元年间,设立了颇具特色的“集贤院”,这是一所专门培养文学、音乐、舞蹈等人才的机构。集贤院通过选拔、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培养他们成为社会精英。到了宋朝,考课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宋代的考试分别为“府试”和“殿试”,其中府试即是考课制度。府试是在州县级行政单位进行的考试,用于选拔各地的官员。府试主要考察文章和诗词等文学才能,是宋代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明清两代,考课制度得到了更加系统和规范的发展。明代设置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度,而清代则废除了明朝的“乡试”,改为全国性的“会试、殿试”制度。在这些考试中,考课仍然是重要的一种选拔方式。对于那些没有机会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来说,考课也是他们展示才华和获得社会地位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