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挂科了certificate回国能认证吗?
发布时间: 2022-11-29 05:27:03
不可以,certificate是一个学历证书,而不是学位证书,而学位证是办理国外学历认证不可或缺的材料,办理学历认证所需材料可以根据下面介绍的认证资料: 一、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及受理标准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照片背景应为浅色,必须是正面证件照而且照片正面无污损。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1 已被授予学位但暂时未颁发学位证书,能否受理? 如果申请者全部课程在境外完成,提交毕业证明信原件(内容必须提及已完成规定课程并授予学位,成绩单不能作为毕业证明信),并且提交认证申请时尚未颁发学位证书,该份认证申请可以受理。根据毕业证明信内容可出具有效期为6个月的“证明",其效力是否等同于认证书由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决定。待申请者获得正式证书后,持正式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翻译件及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重新递交“换正式"申请,不需额外提交其他材料,并且不再次收取认证费用。如果“换正式证书"更换验证点,申请者需重新网上申请。‘‘证明’’有效期只有6个月,申请者若有特殊需求,可申请延长一次,期限6个月,此后将不能再延长有效期。 如果整个学位的获得涉及境内学习经历,暂不能受理开“证明“。 2.2 所获学位证书丢失,能否受理? 申请者所获学位证书丢失,不能受理该认证申请,也不能出具相关证明。 2.3 未能获得毕业证书,能否受理? 其他学习证明不属中心认证服务范围,不能受理该认证申请。 2.4 国外国家文凭和校颁文凭是否均可受理? 国家颁发文凭可以受理,根据双边协议,部分国家院校自行颁发的文凭可以受理。 2.5 受理材料时,是否要求申请者提交国外各学习阶段所有文凭? 申请者如果申请认证的证书/文凭的前置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申请者须提交在国(境)外获得的前置证书/文凭证书。如果该前置文凭证书丢失,申请者需提交前置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或毕业信原件。如果申请者未获得前置文凭,申请者需提交该阶段成绩单和申请认证的文凭授予校方出具的破格录取证明。 如果申请者在国内外获得多个文凭证书,受理时,只需保证学历衔接即可,即大专、学士、硕士、博士,每个层次收一个证书即可(跨境教育除外)。 , 2.6 在第二国获得的第三国文凭能否受理? 大部分不能受理,个别国家的个别案例应该按照认证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可以受理。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成绩单 3.1 成绩单的开具时间必须在学位授予后,成绩单上有签字或盖章。 3.2 非正式成绩单能否受理? 申请者如无正式成绩单,可要求其提交网络打印的成绩单,但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用户名及口令。并且要告诉申请者认证评估时间要延长。认证员要和颁证院校核实。 3.3 成绩单遗失,如何受理? 请申请者联系学校补办,如无法补办将无法受理。 3.4 成绩单不全能否受理? 不能受理,必须收取完整的正式成绩单。 3.5 如果成绩单上显示有转学分的情况,需补交其它材料否? 如果成绩单上未注明学分转来院校,需要求申请者补交学分转自何处的证明。如果所转学分在国(境)外学校获得,必须同时提交该时间段在国外学习的护照及签证。如果所转学分在内地学校获得,计划内招生的学生需提交退学证明、肄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对于计划外学生,应首先了解中外双方详细办学信息后方可确定能否受理认证申请,对于能受理的认证申请,申请者还需提供中方院校成 绩单和学习证明。 3. 6 只能受理由注册部门开具的研究证明,导师开具的不能受理。 3. 7 研究证明或成绩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递交,不验原件是否可以? 对于博士层次的认证申请者,可以先递交传真件或打印的电子邮件。然后再补交原件。 3.8 注册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能否代替成绩单 注册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不可以代替成绩单,学习证明只能作为参考材料收取。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翻译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受理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留学期间所有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1 如果申请认证的文凭所对应的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齐全,而前置文凭所对应的护照不齐能否受理? 可以受理,但如有转学分情况,参见3.4。 5.2 申请者已移民国外,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如果申请者就学前移民国外,认证受理参见外籍人士认证申请材料受理标准。如果申请者毕业后移民国外,受理时仍需验收留学期间护照。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1哪些国家或地区必须验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东欧,意大利,瑞士,塞浦路斯,美国在加拿大的分校,蒙古,新西兰;(私立院校),德国,英国、俄罗斯、卢森堡,中亚各国,北欧四国:西班牙必须验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国家留学人员如果未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先受理,但要告之认证评估时间要延长。 6.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内容与申请认证文凭证书不对应,如何处理? 申请者补充情况说明,可以受理,作为认证参考。要和颁发证书院校和签发使馆核查。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7.1 仅提交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能否受理? 可以受理,但需要申请者补充情况说明 7.2 仅能提供国内证书复印件或公证件能否受理? 不能受理,必须验看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7.3 国内证书遗失,申请者需补交哪些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毕业院校证明材料原件。 “ 7.4 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认证时若国内证书尚未颁发,如何受理? 申请者需提交学校出具将于何时颁发证书的证明材料,要加盖学校印章。 7.5 国内高等教育若未毕业就出国留学,外方如果认前了中国学分,若是申请者个人留学行为,需提交退学证明或肄业证明;若属于跨境教育(合作或交流),查对网上共享名单,若在名单上,学生提交中方学校出具的该项目的学习证明,可以受理;不在名单上的暂不受理,请学生通知中方院校,让院校与中心用传真联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7.6 如在接收材料时发现有伪造的国内证书,按正常流程中关于提供假材料的规定办理 7.7如申请者出国前最后所获文凭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何受理? 。 要求申请者额外提交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评估意见书或学位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根据意见书或证明的内容,学历教育可以受理,非学历教育暂不能受理。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不接受机构代理。 另需申请者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申请者需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证明信和护照上交证明信;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需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文件,证明申请者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地区)学习的有效文件。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政府或单位成批次集体派出或持非学生签证的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和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4、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或已满足学位要求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5、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6、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7、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还要有在日本的居留期限证明材料。 8、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如果l-20表格,DS-2019表格原件丢失,扫描件和复印件均可受理,若丢失,需收取申请者提交的情况说明。 9、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如果study permit原件丢失,扫描件和复印件均可受理,若丢失,需收取申请者提交的情况说明。 10、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1、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2、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13、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不可以,certificate是一个学历证书,而不是学位证书,而学位证是办理国外学历认证不可或缺的材料,办理学历认证所需材料可以根据航程海归咨询整理的认证资料: 一、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及受理标准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照片背景应为浅色,必须是正面证件照而且照片正面无污损。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1 已被授予学位但暂时未颁发学位证书,能否受理? 如果申请者全部课程在境外完成,提交毕业证明信原件(内容必须提及已完成规定课程并授予学位,成绩单不能作为毕业证明信),并且提交认证申请时尚未颁发学位证书,该份认证申请可以受理。根据毕业证明信内容可出具有效期为6个月的“证明",其效力是否等同于认证书由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决定。待申请者获得正式证书后,持正式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翻译件及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重新递交“换正式"申请,不需额外提交其他材料,并且不再次收取认证费用。如果“换正式证书"更换验证点,申请者需重新网上申请。‘‘证明’’有效期只有6个月,申请者若有特殊需求,可申请延长一次,期限6个月,此后将不能再延长有效期。 如果整个学位的获得涉及境内学习经历,暂不能受理开“证明“。 2.2 所获学位证书丢失,能否受理? 申请者所获学位证书丢失,不能受理该认证申请,也不能出具相关证明。 2.3 未能获得毕业证书,能否受理? 其他学习证明不属中心认证服务范围,不能受理该认证申请。 2.4 国外国家文凭和校颁文凭是否均可受理? 国家颁发文凭可以受理,根据双边协议,部分国家院校自行颁发的文凭可以受理。 2.5 受理材料时,是否要求申请者提交国外各学习阶段所有文凭? 申请者如果申请认证的证书/文凭的前置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申请者须提交在国(境)外获得的前置证书/文凭证书。如果该前置文凭证书丢失,申请者需提交前置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或毕业信原件。如果申请者未获得前置文凭,申请者需提交该阶段成绩单和申请认证的文凭授予校方出具的破格录取证明。 如果申请者在国内外获得多个文凭证书,受理时,只需保证学历衔接即可,即大专、学士、硕士、博士,每个层次收一个证书即可(跨境教育除外)。 , 2.6 在第二国获得的第三国文凭能否受理? 大部分不能受理,个别国家的个别案例应该按照认证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可以受理。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成绩单 3.1 成绩单的开具时间必须在学位授予后,成绩单上有签字或盖章。 3.2 非正式成绩单能否受理? 申请者如无正式成绩单,可要求其提交网络打印的成绩单,但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用户名及口令。并且要告诉申请者认证评估时间要延长。认证员要和颁证院校核实。 3.3 成绩单遗失,如何受理? 请申请者联系学校补办,如无法补办将无法受理。 3.4 成绩单不全能否受理? 不能受理,必须收取完整的正式成绩单。 3.5 如果成绩单上显示有转学分的情况,需补交其它材料否? 如果成绩单上未注明学分转来院校,需要求申请者补交学分转自何处的证明。如果所转学分在国(境)外学校获得,必须同时提交该时间段在国外学习的护照及签证。如果所转学分在内地学校获得,计划内招生的学生需提交退学证明、肄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对于计划外学生,应首先了解中外双方详细办学信息后方可确定能否受理认证申请,对于能受理的认证申请,申请者还需提供中方院校成 绩单和学习证明。 3. 6 只能受理由注册部门开具的研究证明,导师开具的不能受理。 3. 7 研究证明或成绩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递交,不验原件是否可以? 对于博士层次的认证申请者,可以先递交传真件或打印的电子邮件。然后再补交原件。 3.8 注册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能否代替成绩单 注册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不可以代替成绩单,学习证明只能作为参考材料收取。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翻译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受理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留学期间所有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1 如果申请认证的文凭所对应的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齐全,而前置文凭所对应的护照不齐能否受理? 可以受理,但如有转学分情况,参见3.4。 5.2 申请者已移民国外,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如果申请者就学前移民国外,认证受理参见外籍人士认证申请材料受理标准。如果申请者毕业后移民国外,受理时仍需验收留学期间护照。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1哪些国家或地区必须验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东欧,意大利,瑞士,塞浦路斯,美国在加拿大的分校,蒙古,新西兰;(私立院校),德国,英国、俄罗斯、卢森堡,中亚各国,北欧四国:西班牙必须验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国家留学人员如果未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先受理,但要告之认证评估时间要延长。 6.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内容与申请认证文凭证书不对应,如何处理? 申请者补充情况说明,可以受理,作为认证参考。要和颁发证书院校和签发使馆核查。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7.1 仅提交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能否受理? 可以受理,但需要申请者补充情况说明 7.2 仅能提供国内证书复印件或公证件能否受理? 不能受理,必须验看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7.3 国内证书遗失,申请者需补交哪些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毕业院校证明材料原件。 “ 7.4 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认证时若国内证书尚未颁发,如何受理? 申请者需提交学校出具将于何时颁发证书的证明材料,要加盖学校印章。 7.5 国内高等教育若未毕业就出国留学,外方如果认前了中国学分,若是申请者个人留学行为,需提交退学证明或肄业证明;若属于跨境教育(合作或交流),查对网上共享名单,若在名单上,学生提交中方学校出具的该项目的学习证明,可以受理;不在名单上的暂不受理,请学生通知中方院校,让院校与中心用传真联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7.6 如在接收材料时发现有伪造的国内证书,按正常流程中关于提供假材料的规定办理 7.7如申请者出国前最后所获文凭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何受理? 。 要求申请者额外提交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评估意见书或学位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根据意见书或证明的内容,学历教育可以受理,非学历教育暂不能受理。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不接受机构代理。 另需申请者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申请者需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证明信和护照上交证明信;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需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文件,证明申请者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地区)学习的有效文件。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政府或单位成批次集体派出或持非学生签证的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和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4、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或已满足学位要求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5、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6、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7、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还要有在日本的居留期限证明材料。 8、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如果l-20表格,DS-2019表格原件丢失,扫描件和复印件均可受理,若丢失,需收取申请者提交的情况说明。 9、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如果study permit原件丢失,扫描件和复印件均可受理,若丢失,需收取申请者提交的情况说明。 10、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1、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2、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13、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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