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高考 精选问答

构成共同危险行为,需要

发布时间: 2024-11-25 00:51
精选回答

构成共同危险行为需要1.两个以上的人均实施了足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2.其中一个行为或者部分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3.每个人独有独立的过错;4.不能确定是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两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树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温馨提示:
本答案【构成共同危险行为,需要】由作者知识君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学分高考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学分高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17021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