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本部门解决,内部消化。单位随着调动、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空缺出来行政编制后,将混编混岗人员依次递补。不过这种办法太慢,每年的自然减员人员太少,而超编、混编、混岗人员又太多,杯水车薪。
二是由组织人事部门通过调动的方式解决。将超编、混编、混岗人员,调整到有空缺编制的单位。党政机关普遍超编,有空编也是凤毛麟角,连自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
事业单位虽然稍微强点,但编制也非常紧缺,好在事业编制数量大,还有腾挪的余地。因此,通过人员调动解决混编混岗及超编问题,最现实的方向 ,就是将党政机关的混编混岗人员,分流到事业单位,这种方法也是现实中经常被采用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