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岗位空缺情况下,工勤技能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按照渝人办〔2004〕89 号和渝人发〔2006〕74 号文件规定,取得重庆电大《专业证书》班证书的,可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
(二)年龄。女性工勤技能人员应为 45 周岁及以下,男性工勤技能人员应为 55 周岁及以下。有关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单位工作年限。连续工作满 5年,且在转岗聘用核准前不得转换工作单位。退役士兵初次就业聘用到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的,原部队服役时间可与初次就业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四)年度考核。转岗人员转岗前 5 年年度(2017 年至 2021年)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且近 5 年内年度考核有 2 次以上优秀档次。对初次就业聘用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的退役士兵,其在初次就业事业单位工作不满 5 年的,本单位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且有 2 次以上优秀档次。
(五)岗位条件。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四、具体时间及安排
(一)个人申报。符合转岗条件人员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书面提供转岗申请、申报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认真填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22851120 @qq.com),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工勤技能等级证、年度考核优秀证、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论文等,同验原件)。
(二)申报时间。2022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交至人事处3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推荐。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人员情况,学校研究择优等额推荐转岗人员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