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事业编公示后,通常会有以下流程:
公示期: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
公示无异议: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将进入下一流程 。
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 。
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
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
备案:对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引进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都必须至相应级别的人社厅进行备案 。
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 。
正式聘用:完成上述流程后,受聘人员正式成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利。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应以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