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参加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包括: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审判、检察机关;在杭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原省政府专业经济部门和省级行政性公司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的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在杭省本级单位,国有商业银行在杭省分行营业部、直属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