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架构中,一共有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其中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与乡镇平行的还有城区的街道,作为城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常规设置都是科级,代表党委政府行使辖区管理职责。
乡镇街道事业人员都属于事业编。
主要指原来乡镇街道的七站八所,现在各类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人员。人员按财政供养方式区分,多数是全额拨款编制,部分差额拨款,极少数自收自支性质。他们拿的待遇虽然不如公务员,但因为有人数占大多数,却是乡镇街道的主要工作力量,对乡镇街道的贡献不亚于公务员。某种程度可以说,乡镇街道的工作有一大半都是靠这些人完成的。因此在很多人眼里,他们不是公务员,却胜似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