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宁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怀孕考试体检要求:
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聘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