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认定申请表丢失之后,可以根据要求进行补办或者是补发。教师认定申请表是非常重要的证件,主要的办理机构是当地的教育局。在进行补办的时候,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可以根据要求进行补办:如果《申请表》原件未留存于发证机构的,由发证机构核查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认定原始材料,确认无误后联系持证人提交照片、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补办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完善相应手续进行补办。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发:如果《申请表》原件留存于发证机构的,发证机构直接将原件复印,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公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个人档案原件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