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相关指引,规定中小学不得设置食堂和超市。下面是具体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委等四部门印发了《营养健康学校建设指导意见》,对满足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进学校营养健康工作提出了要求,规范学校营养健康管理行为。
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全日制营养保健学校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可参照实施。
《指南》明确规定,中小学不得设置食堂、超市。
一是健康教育。包括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扩大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明确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安排,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定期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健康教育活动。
二是食品安全。主要包括建立学校食堂和校外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学校食堂要实行“明厨亮灶”和分菜分餐,建立学校相关责任人伙食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
三是饮食营养。学生膳食的食物种类和烹调方法以及配备专职(兼职)营养导师是必需的。
四是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包括建立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反馈体检结果、提出有针对性、有效的综合干预措施等。
五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程序,宣传培训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知识和技能。
六是体育保障。它还规定了学生体育的理念和方法、学校体育设施的配置、体育课的设置、体育教师健康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七是卫生环境建设。包括校园环境卫生、符合眼睛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免费、足量、卫生的开水或直接饮用水、提供洗手消毒设施或用品、建设无烟校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