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面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按手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