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科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参加中医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中医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上年12月31日。
参加全科主治医师考试城合格之后,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全科医师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全科医师是经过全科医学专门训练、学习,取得了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工作在基层的临床医生,对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优质、方便、经济有效的、一体化的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进行生命、健康与疾病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式管理的医生,是执行全科医疗的卫生服务提供者。
全科医师的服务对象涵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其服务内容涉及生理、心理、社会层面的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