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有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
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2、对“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条件可放宽到班委、班团支部成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秘书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不包括各种学习小组、团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