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没有权利!!
农村低保严格按照“村民申请、村委会调查、村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其低保评议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所有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即一年一评定,上年低保享受对象,须在次年开展民主评议,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将予以取消,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决定的。
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无法决定抚养者或抚养者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不能再就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离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此外,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于社会,并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