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历与所教学科相关;
从事教育工作满10年,其中在甘肃省中小学校任教满5年;
在教育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
经所在学校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如果申请人的学历不符合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破格:
通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等方式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获得相应学历;
参加全国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