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
《墨经》是《墨子》书中的重要部分,约完成于周安王14年癸巳(公元前388年)。《墨经》(又称《墨辩》)是中国古代战国后期墨家的著作《墨子》一书中的重要部分,有《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6篇。主要是讨论认识论、逻辑学和自然科学的问题。《墨经》中包含了丰富的关于力学、光学、几何学、工程技术知识和现代物理学、数学的基本知识。后期墨家逻辑以辩为核心,其中包括名、辞、说三种基本的思维形式和由故、理、类三物构成的逻辑推理。
辩具有名、辞、说三种基本思维形式。在后期墨家逻辑中,对这三种思维形式的理解,相当于西方传统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理。后期墨家逻辑中的名是用来摹拟、称谓事物的所然与所以然之性质的,《小取》说:"以名举实";《经上》说:"告以文名,举彼实故也"。这样的名就具有概念的性质。名又是言词(命题)的构成元素,因而也具有语词的性质。辞是用来表达人们思想上的断定的。《小取》说:"以辞抒意",所以"辞"又是构成推理的要素,即用作前提、结论或论证的论题。辞有时与"言"通用,言辞是对事物的陈述,它是由名构成的。后期墨家还提出了"尽"、"或"、"假"、"必",即全称、选言、假言、必然等命题形式,尤其对词项在命题中的周延性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后期墨家逻辑强调"以说出故",即通过说的方式以明确 "立辞" 的根据和理由。《经下》诸条有"说在......"字样,接着极简要地标出理由或例证,然后在《经说下》加以解释,这就是 "以说出故" 形式的运用。后期墨家把知识按来源分为闻知、说知、亲知三种。说知源于亲知和闻知,是由已知到未知的间接推理之知。
故、理、类三物:后期墨家认为立辞必须明故、理、类三物,"三物必具,然后(辞)足以生"。故是指一事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经说上》将"故"分为"大故"和"小故"两种。大故就是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小故"则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它们相当于假言命题的前件或直言推理中的小前提。"理"即"法",有规律、 模式、本质之意。"类" 是指类之同者。故、理、类三物即是立辞必须明确"辞",明确论题或结论之所以能成立的理由和条件,又必须明确事物之间因果关系或条件关系的一般规律,还必须知其类同者。这三物既是后期墨家逻辑推理论证的原则,也是其推理论证的基本形式,即由故、理、类三物而推出"辞"的基本过程和形式。